【公告】僑務委員會113年度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申請

壹、申請資格:

(一)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(大學、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,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;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)。

(二)未領取僑委會「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」者。

(三)凡留級、重讀、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,均不得申請。

(四)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。

貳、「獎學金申請系統」網址:https://scholarship.ocac.gov.tw/

參、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113年2月27日(星期二)前繳交申請表(正本)、成績單(正本)及i僑卡(影本)至國際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