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.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3年1月29日捷克字第11342200370號函辦理。
二.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於113年2月23日前資料備齊繳交至國際處,以利後續甄選與發文。
詳情請參見附件。
若有疑問請洽國際處鄭小姐 04-22195760 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