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僑務委員會111年度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

111年度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申請

 

申請資格:

 

()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(大學、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,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;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)。

 

()未領取本會「110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」者。

 

()本獎助學金之申請,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,凡留級、重讀、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,均不得申請。

 

線上填寫申請資料,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(請依說明勾選、妥善黏貼並簽名),並檢附109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版成績單;倘為清寒家庭子弟,併提供清寒證明。

 

網址:https://scholarship.ocac.gov.tw/

 

申請期限截止日:1112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