傑出:學業成績總平均88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(甲等)以上。
優良: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(甲等)以上。
1.申請人以應屆畢業生僑生為限,不含研究所。 2.符合資格者,請於112/03/27(一)前繳交【歷年成績單】及【i僑卡卡號】。 3.請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日8:30~17:00,繳至國際事務處 ,逾期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