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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中華救助總會「民國112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」申請

申請對象: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僑生。

申請資格: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,經濟困難,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上排名達前百分之50,操行成績80分以上,且無不及格科目者。

 

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於112年3月10日前備妥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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