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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事務

僑務委員會 2025年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

 

一、中華民國僑生政策實施逾70年,為各國及僑社培育無數人才,僑生校友在各領域均有傑出成就,且認同中華民國臺灣,熱心服務同僑,協助本會推動僑務政策,功不可没。 為表揚全球傑出僑生校友,本會自110年起至112年陸續舉辦3屆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活動,遴選出49位得獎者,鼓勵莘莘學子見賢思齊,活動深獲各界好評,爰114年將賡續辦理「2025年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」活動,持續表揚各領域傑出僑生卓越成就。

 

 

二、為廣徵各界傑出僑生校友,本次選拔方式說明如次:

(一)類別:

 1、僑務貢獻類:

僑居海外長年協助推動僑務工作,具一 定聲譽,對增進國家利益、提昇國家形象有具體事蹟足資表揚者。

 2、企業工商類:

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顯著成就,或特殊創新發明作品或產品,榮獲國家頒獎者。

 3、社會公益類:

支持非政府組織工作,熱心公共利益活 動,造福人群,有具體事蹟或優良事蹟足資表揚者。

 4、學術成就類:

從事學術研究,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,有卓越貢獻者,或曾獲國內外具崇高聲望獎項。

 5、文化體育類:

在文學、藝術或體育等領域,有特殊表現或曾獲國內外專業獎項。

 6、青年僑務貢獻類:

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,協助推動僑務工作,對增進國家利益、提昇國家形象有具體事蹟足資表揚者。

 

(二)推薦單位:本校至多推薦6名,每一類別原則1 名。

 1、駐外單位(含本會立案之留臺校友組織、經駐外單位評估納入推薦之海外僑團)。

 2、國內大專校院。

 3、國立華僑高中、產攜合作僑生專班及海青班承辦學 校。

 4、國內華僑暨歸僑團體、各國在臺校友總會。

 

(三)審查方式:

 1、僑務委員會組成11人「全球傑出僑生校友審查委員會」,置召集委員1人,委員10人,委員遴聘相關學者專家擔任。

 2、由僑務委員會會邀集審查委員會召開工作會議、初審及複審會議。

 3、各類別名額3名,得從缺,從缺之名額經審查委員會同意,可流用至其他類別,總獲獎人數以18人為限。

 

(四)表揚方式:

 1、舉辦頒獎典禮,邀請得獎者回臺出席,公開表揚,頒發獎狀及獎座,並邀請獲獎人母校師長出席頒獎典禮及晚宴,

增進得獎者與母校互動聯繫。

 2、得獎者回臺時安排晉見政府首長或參訪國家重要建設行程,並適時安排返回母校演講或座談。

 3、得酌情況,由我駐外各國大使於當地代表表揚。

 

(五)文宣規劃:

 1、獲獎名單公布將透過本會新聞及社群平臺發布訊息, 頒獎典禮將全程線上直播,並邀請媒體到場採訪。

 2、本會將製作得獎者介紹短文及短片,於本會官網刊登,並通函周知各大學校院協助向僑生宣傳,

以及請各駐外館處轉知海外僑界。

 

(六)本案將於4月底前公布遴選結果,另案洽邀獲選傑出僑生校友出席公開表揚活動。

 

 

三、表件及相關參考資料請於114年1月6日(星期一)前繳交至國際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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