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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事務

【公告】僑務委員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

一、申請資格

大二或專四以上在學僑生,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且操行兩學期均達80分以上。

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港澳學生亦可申請。

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不得申請。

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不得申請。

已於114年度獲頒旨揭獎學金者,115年不得再以113學年度成績申請僑委會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。

 

二、獎助名額及金額

傑出僑生獎學金:3名,每名新臺幣20,000元,並頒發獎狀乙紙。

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:8名,每名新臺幣6,000元,並頒發獎狀乙紙。

 

三、申請方式
符合資格者,請備妥以下資料:

  • 歷年成績單正本
  • i僑卡截圖畫面

並於 114年9月19日(星期五)前 繳交至國際事務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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