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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事務

【公告】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青年參與海內外發聲或壯舉計畫」乙份

公告:
檢送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青年參與海內外發聲或壯舉計畫」乙份。
*申請條件
(一) 補助對象及範圍:
1.類別一:於國內辦理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會議
16至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及青年團隊,於國內辦理以16歲至30歲青年參與為主之國際參與及交流會議,活動參與青年名冊需含國(境)外16至30歲青年(需占總參與人數10%以上),尤以爭取在臺主辦國際性會議或活動為佳。
 
2.類別二:青年赴海外參與會議或活動
18至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及青年團隊,赴海外參與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重要會議或活動,並以能加入該組織,或於該國際會議、活動發聲,提升我國際形象及能見度者為佳。 
 
3.類別三:青年於海內外實踐壯舉
         18歲至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或青年團隊自主性規劃,於海內、外挑戰既有紀錄(不含各種競賽及獎項) ,具全球首創或獨特性,可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之行動,提案執行天數應至少20天以上(可跨國或地區進行)。
 
4.類別二之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係以具聯合國經社理事會(ECOSOC)諮詢地位之國際非政府組織為優先。
(1)國際組織名單詳見外交部「參與國際組織」網站
網址http://goo.gl/WKKudN
(2)國際非政府組織名單詳見外交部「NGO國際事務會」網站
網址http://goo.gl/fGOipD
 
5.參與或舉辦培訓性質、純學術性會議、學術論文發表及參訪交流活動不予補助。惟類別一、二於國內辦理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會議或赴海外參與會議、活動前,須辦理相關行前培訓者,則符合補助範圍。
(二) 申請方式及資料:
        請於參與或辦理活動一個月前(未依限申請者不予受理),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、高中職學校或大專校院正式發函(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需由學校具函申請補助),並檢附下列資料下列資料1式5份向本署提出申請,雙面印製裝訂成冊:
1.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(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免附);
2.申請表(詳附件1);
3.參與青年名冊(詳附件2);
4.企劃書(詳附件3);
5.光碟1份(需含上述所有申請文件電子檔)。
(三) 企劃執行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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