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華語中心公告】華語儲備教師甄選公告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華語中心
華語儲備教師甄選公告(2017/05/18更新)
一、申請資格:
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國內、外大學以上文憑,並有各部會所頒授之華語文教學認證者。
二、所需資料:
1.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
2. 最高學位之證明文件影本
3. 各種足資證明教學能力之文件影本(如教育部、世界華語文教育學會等各式公、私性質組織所頒授之認證)
4. 每週可授課時間規劃 (最快可於2017暑假後期開課)
5. 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
三、申請方式:
請將相關資料,以「應徵貴校華語儲備教師」為主旨,寄至oia40@nutc.edu.tw
四、申請時程:
即日起至2017年06月04日(日),以本中心email信箱所顯示之寄件時間為準。
五、其他:
如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 (04)2219-5767(楊小姐)探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