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僑務委員會107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
【107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】
(一)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僑生,憑106學年度學行成績,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,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(80分)以上,均得提出申請。
(二)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(三)碩、博士生不得申請。
(四)依據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、澳門學生,符合上述資格者,亦得申請。
(五)107年度已獲領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,明(108)年不得以106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。
(六)請繳交申請表、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、106學年度成績單(含操行成績)至國際事務處千霈老師,申請截止日期:107年9月21日(五)12:00。
(一)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僑生,憑106學年度學行成績,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,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(80分)以上,均得提出申請。
(二)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(三)碩、博士生不得申請。
(四)依據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、澳門學生,符合上述資格者,亦得申請。
(五)107年度已獲領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,明(108)年不得以106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。
(六)請繳交申請表、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、106學年度成績單(含操行成績)至國際事務處千霈老師,申請截止日期:107年9月21日(五)12: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