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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華僑協會總會慶祝創會八十週年大學僑生演講比賽實施計畫

華僑協會總會慶祝創會八十週年

大學僑生演講比賽實施計畫

壹、目的:

―、慶祝創會八十週年,舉辦僑生演講比賽,增進僑生情誼交流。

二、提升生對漢語文字運用及口語表達能力,以簡練文字及清晰咬字,正確傳達意向旨趣,增進人際關係,強化未來職場競爭力。

三、鍛僑生在舞臺上侃侃而談的台風,無懼於舞臺下的高朋滿座,不疾不徐於指定時間內完整陳述指定主題。

四、促進僑生校際交流,彼此分享僑居地的文化與風俗,增廣見聞。

貳、演講主題:

〈在臺就學之甘苦談〉,時間長度八分鐘。

參、報名注意事項及截止期限:

一、請各校遴選適格之僑生參賽,參賽生先以影音檔MP4錄影三至五分鐘(包括姓名、就學校系年級及僑居地),由本會先行初選,取前十五名參加決賽。影音檔MP4請傳至本會電子信箱oca2326f@_mail.com

二、請於111年9月30日17時前傳至本會電子信箱,信件主請註明「XX大學XX系X年級僑生XXX參加演講比賽初選」並請造冊以便核對。格式如附件。

三、初選以五十名為限,以影片傳送時間排序,其後不納入評審。

肆、評審及裁判:

由本會遴聘三至五人為評審裁判。

伍、評審項目配比:

內容40% 及儀態25%、咬字及表達力20、味15%

陸、獎金及獎狀:

第壹名12000元、獎狀乙。

第貳名10000元、獎狀乙。

第參名8000元、獎狀乙。

第肆名6000元、獎狀乙。

第伍名4,000元、獎狀乙。

優等十名每名3000元、獎狀乙幀。

參加獎600元:初選提供演講影片經審查符合題內容,惟未能入選進前15名者。

柒、交通補助費:

參加決賽生,依其就讀學校所在地,本會酌補助交通費。臺東1,600元;台南以南含花蓮地區)1,200元;雲林、嘉義、南投100元;台中、彰化800元;苗600元;新竹、宜蘭300元;桃園200元。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不補助。

捌、參加決賽通知日期:

決賽日前十天,通知就讀學校轉知決賽生,並於本會網站(ocah.org.tw)公佈。

玖、決賽及頒獎時間:

111年10月22日(星期六)9時30分至15時

拾、決賽及頒獎地點:

臺北市大直典華旗艦店(臺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,捷運文湖線劍南路站二號出口,步行二分鐘)。

拾壹、其他:

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,隨時於本會網站補充修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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